江门市气象局是五邑各市气象工作的主管机构,下辖新会区气象局、鹤山市气象局、开平市气象局、恩平市气象局、台山市气象局共5个市(区)气象局和上川岛气象站(全省三类艰苦台站),内设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(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)、办公室(监察审计科)、站网管理科、预报科、发展改革与财务科、人力资源科、政策法规科7个科室和江门市生态气象与信息中心、江门市气象公共服务中心、江门市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、江门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(江门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)4个直属单位,以及江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(人工影响天气中心)归口市气象局管理。江门市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,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。主要职责:负责气象规章制度制定、气象法规规章监督实施、气象行业管理、气象设施建设和管理。管理和从事气象探测、气象通信、气象预报警报及环境气象预报制作和发布、气象服务、气象防灾减灾、雷电灾害防御、人工影响天气、气候影响评价发布,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何护、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证、重要项目划气象条件论证和审查、气象科技攻关与成果推广、气象宣传教育等。江门市气象局前身是1960年8月成立的江门市气象站,1984年3月改设为江门市气象台,隶属佛山气象处;次年划归广东省气象局和江门市政府直接领导,1988年7月升格为市正局级单位,改称江门市气象局(台)。2015年6月,全面深化气象改革,进行机构优化调整,实行局台合一。